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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 一级学科

(专业代码:1007 授予理学博士学位)

一、培养目标

1.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学风严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掌握坚实宽广的药学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

3.身心健康。

二、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简介

药物化学方向:是以发现药物为目标,以药物分子的设计与合成为主要研究任务科学。药物化学的主要内容包括药物分子设计、合成和构效关系的研究、靶标的确认与化学生物学研究、天然活性成分的结构修饰及全合成研究、药物合成工艺设计与优化等。药物化学的研究任务包括先导物的发现与优化、高效低毒新药的研究与开发、药物合成工艺的设计与优化,为药物工业化生产提供合理可行的生产工艺。

药剂研究方向:是研究药物制剂的处方设计、基本理论、制备工艺和合理应用的综合性技术科学,主要研究包括口服调释递药系统、靶向递药系统、经皮黏膜递药系统、递药系统功能材料分子设计、分子生物药剂学、物理药剂学、生物大分子递药系统等。

生药学方向:是以天然来源的、未经加工或只经简单加工的、具有医疗或保健作用的植物、动物和矿物为研究对象,研究其药效物质基础,并建立质量控制方法,探讨其资源和可持续利用的科学。主要在生药(天然药物)及中药质量标准化研究,生药(天然药物)药效物质基础研究及中药产品开发,生药及中药新资源的开发,生药及中药的DNA分子鉴定及活性成分次生代谢调控等领域进行研究。

药物分析学方向:是利用物理学、化学、物理化学及生物学方法与技术,研究和发展化学药物、天然药物以及生物制品的质量控制规律与方法,对药物进行全面质量控制的科学。主要包括对药物成品的理化检验、药物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药物贮存过程中的质量考察、医院调配制剂的快速分析以及新药研究开发中的质量标准制订、体内药物分析和药物动力学研究等和对药物新分离机制和新分析技术等方法学的研究探索与创新等主要研究内容。

药理学方向:是利用现代实验技术和科学手段研究药物与机体(包括病原体)相互作用及其规律和机制的科学。主要研究方向如下:神经精神药理研究、抗炎抗肿瘤分子药理研究、抗衰老药理研究、氨基酸的跨膜转运机制研究、心血管药理研究、神经内分泌药理研究、真菌耐药性产生的分子机制研究、新药临床前评价和辐射损伤防护药物研究、中药复方作用机理和药效物质基础研究等。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方向:是在生物工程,制药工程硕士专业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一个研究领域,涵盖了微生物学、生化药学、分子生物学、蛋白质学以及生物信息学等多个相关研究领域。主要包括生物催化与生物转化、药用活性蛋白质发现与制备、活性微生物代谢产物研究、细胞信号传导通路与特殊的活性新型蛋白质发现、基因组学等研究领域。

天然药物化学方向:是通过天然活性成分的分离纯化、结构鉴定、分子设计、结构优化、活性作用机制发现等研究方法,以实现发现和创制新药为最终目标的科学。其任务既体现出要不断研制开发高效低毒、质量可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又体现与中药现代化、中药有效成分发现与新药开发、活性物质制备、合成药物化学等各个领域的紧密结合,是创新药物研究中最为基础和富有活力的环节,在整个药物研究领域中处于重要地位。

药事管理学方向:是药学科学与社会科学相互交叉、渗透形成的药学类边缘学科,是运用管理学等社会科学的原理和方法研究现代药学事业各部分活动及其管理的基本规律和一般方法的科学。主要研究方向:国家药物政策研究、药事法规与药品政策、医药企业管理研究、药物经济学研究、药事管理与伦理研究、药品监督管理体制和机构的研究、药品信息和信息资源管理研究、药品知识产权研究等。

制药工程方向:是研究药物开发及生产过程中所涉及的一系列制备方法、工艺过程及工程技术有关的一门学科,也是一个化学、药学(中药学)和工程学交叉的工科类专业。其主要内容涵盖化学制药工程、生物制药工程、中药制药工程及药物制剂工程四个主要的领域。其主要研究内容包括药物制备方法研究(合成方法、提取方法或生物技术)、药物制备工艺过程研究、药物的分离纯化技术研究、药物制备过程的工程技术研究、制药设备和原理研究、药物制剂技术和新剂型研究等。制药工程的重要任务是将工程技术和制备工艺过程紧密结合,为医药产品的工业化生产提供高效、低耗和合理技术。

临床药学方向:临床药学学科是一门以临床实践为主,集医学、药学、生物学、化学等为一体的综合性交叉学科,是以提高临床用药质量为目的,以药物与机体的相互作用为核心,开展与药物临床应用的合理性相关的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方法学研究。针对临床药物应用中发现的科学问题进行研究,是临床药学研究工作的基本特点。目前本学科形成五个研究方向:基于临床合理用药的循证药学和药物流行病学研究;基于临床合理用药的药代动力学、生物药剂学研究;基于临床个体化用药的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研究;基于临床合理用药的医院用药管理与药物经济学研究;基于临床服务实践的疾病诊治的药学监护路径研究。

药学信息学方向:是药学、情报学、管理学、数学、统计学、控制论、系统论、人工智能和计算机科学等学科领域相互渗透、相互结合的产物,它包含了药学领域所有的知识和数据。药学信息学从药学研究出发,研究整个药学系统信息产生、获取、传递、存储、处理与传播的规律及其所具有的作用。药学信息学通过提高药学信息获取、转化与共享的能力,最终为药学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数据支持和信息保证。药学信息已经成为一门独立的分支学科,当前以药学大数据存贮和有效挖掘利用正成为药学信息学的沿性。

三、学习年限

非定向就业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如确有必要延长学习,需提交《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申请延期毕业审批表》,经导师、学院签字后报研究生院批准可适当延长,最长(含休学)不超过五年。

定向就业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四年。如确有必要延长学习,需提交《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申请延期毕业审批表》,经导师、学院签字后报研究生院批准可适当延长,最长(含休学)不超过六年。

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等以基本学制为准享受奖助体系待遇,有关延长毕业的奖助待遇,由其导师与学生本人按照实际情况商定解决。

四、培养方式

博士教育是最高层次的研究生教育,博士研究生培养方式应以科学研究工作为主,着重培养博士研究生的优良学风、探索精神、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和创新能力。博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应拓宽、加深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掌握学科前沿的最新科研成果和必要的相关学科知识,提高创新能力和学位论文水平,增强毕业后的社会适应性。

导师对博士生的培养质量全面负责。为保证和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实行中期考核制。博士中期考核时间一般在博士生入学第三学期开始进行。中期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博士生的德育、学业、身心三方面,其考核的主要内容是:

1.德育:通过博士生个人思想小结,博士导师或指导小组的评语及党组织的意见,对学生是否具有开拓进取、艰苦创业、团结合作,献身事业的精神,是否树立了科学的世界观,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及良好的职业道德及严谨的科学学风,给予评定。

2.学业:通过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外语课、两门专业课的学位课程考试及开题报告、科研能力、课题进展等方面来检查。

3.身心:身心健康

中期考核经研究生所在学院审批,并报研究生院审定合格后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论文工作阶段。考核不合格不宜继续论文工作,经导师提出,学院同意,校长批准,按肄业处理。

五、学位课程学习

博士生学位课程学习的基本要求是:

1.公共必修课为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外国语,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授课。

2.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设置一般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拓宽专业基础需要的基础理论和实验课;二是为进入学科前沿或结合研究课题需要的理论专著、文献专题等课程;三是适应学科交叉学习有关跨学科的课程。由学科或导师安排学习。

3.药学进展:要求博士研究生参加本学科相关的学术活动不少于13次。

博士研究生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考试应安排在中期考核前进行。考试要求由3~5人组成的考试委员会主持,采取口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博士生各门学位课考试成绩均须及格;凡考试有两门(含两门)以上课程不及格或一门课程重修仍不及格者,不得申请学位。

六、科学研究及学位论文要求

进行科学研究,撰写学位论文是博士生培养工作的重要内容。博士学位论文是综合衡量博士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的重要标志,应在博士生导师或指导小组指导下,由博士生独立完成。博士生从事科学研究和撰写学位论文的时间应不少于二年。

博士生学位论文的选题应体现本学科领域的前沿性和先进性,鼓励博士生选择难度较大的学科前沿课题,鼓励把学位论文工作与国民经济建设或国家需求紧密结合起来。为了加强学位论文选题的科学性和社会评价,保证学位论文的先进性和前沿性,避免重复已有的工作,博士生导师可以根据博士生学位论文选题情况进行开题查新。博士论文必须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并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博士论文的开题报告由学科主持,邀请校内有关专家参加,学生就选题的科学依据、目的、意义、研究内容、预期目标、课题条件和实施方案等做出论证,开题时间最迟在第三学期内进行。

博士生在学位论文答辩前,应按照《沈阳药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发表符合要求的学术论文。

七、论文评审与答辩

博士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须提交学位论文及其原始记录。博士论文答辩严格按照《沈阳药科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开答辩。

如确因保密需要进行非公开答辩的,须由导师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后才可进行非公开答辩。

八、毕业及学位授予

博士研究生通过规定的各学科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发表的论文符合要求,通过博士论文答辩且思想道德品质合格、身心健康者,准予毕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其论文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要求,表决通过者授予博士学位。

凡在学习期间受到行政记过以上处分(含记过)不授予学位。

药事管理学

(专业代码:1007Z3 授予理学硕士学位)

一、培养目标与定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献身科学的事业心,具有合作精神和创新意识,能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药事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应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科学作风和学术诚信;具有扎实的经济学、管理学、药事管理学学科的理论与实践基础,了解掌握医药领域的重要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和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运用药事管理学及相关学科的理论与方法,对药事管理有关问题进行分析、评估和研究,探索药学事业科学发展的规律;具有从事社会科学课题研究的基本能力,能够独立开展相关科学研究的高素质、高能力、高层次的研究型、应用型专门人才。

3.具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能够阅读、翻译本专业的英文文献,准确撰写论文的英文摘要,并能进行英语口语交流。

4.身心健康。热爱祖国,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品行端正,积极乐观、勇于面对并克服困难,身体健康。

二、专业及研究方向简介

药事管理学(Pharmacy Administration)是药学科学与社会科学相互交叉、渗透形成的以药学、法学、管理学、社会学、经济学为主要基础的药学类边缘学科,是运用管理学等社会科学的原理和方法研究现代药学事业各部分活动及其管理的基本规律和一般方法的科学。药事管理学研究的最终目的是通过管理、规范药事活动及其参与主体来保证药品质量,促进合理使用药品,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提高人们的健康水平,从而促进药学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主要有以下研究方向:

1.药事法规与药物政策研究:主要研究国内外药品监管有关的法规和政策、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理念、机制,为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和政策调整提供依据和参考。该方向是我校的特色研究方向,具有国内领先的研究水平和学术声誉。

2.医疗保障与健康政策研究:主要研究国内外医疗保险和支付等法律法规和政策,使研究生掌握政策制定的目标设定、政策研究与政策制定的主要方法与原则,开展医改、医保、供应保障等相关政策的研究。

3.医药创新与产业发展研究:医药产业发展现状、问题及发展对策,医药产业技术创新现状、问题及对策等。

4.药物经济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主要研究医药领域产品和服务的经济性,为药品价格制定与调整、基本药物及报销药物的遴选、临床用药选择、新药研发等与药品经济性有关的政策制订提供依据和参考。

5.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监管研究:主要研究药物非临床、临床试验与注册管理、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监管的问题与解决路径。

6.药物警戒研究:主要研究药物警戒理论及方法,药物警戒的程序、工具,数据挖掘与信号检测工具、方法,药物警戒系统及具体品种的药物警戒应用。

7.药品知识产权研究:研究药品专利申报及专利保护、以及药品商标权、著作权保护等。

三、学习年限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应在学校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内完成学业。完成学位论文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1年。

提前完成培养计划的学习内容,发表符合要求的学术论文,学位论文达到硕士水平者,可根据《沈阳药科大学关于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提前毕业的暂行规定》相关程序,申请提前毕业答辩。

如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学习计划,须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提交延期毕业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延期,不得擅自延期或先延期后报批。

四、培养方式

1.硕士研究生的培养采取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需在学习年限内修满规定的学分,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后方能毕业,申请硕士学位。

2.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由导师具体负责指导,也可实行以导师为主的指导小组负责制,学院负责监督、检查。导师要全面地关心硕士研究生的成长,既教书又育人。硕士研究生的学习重在独立钻研,以自学为主。导师的主导作用在于把握研究方向,调动研究生的学习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提高研究生的自学、思考、表达、写作等综合能力。

3.硕士研究生应参加必要的学术讲座、学术报告、研讨班、社会实践等学术活动,以拓宽研究生的知识结构,培养和提高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硕士研究生入学第三学期,要进行中期考核,全面考察其思想品德、课程学习、论文的开题报告及身体状况等。考核合格者,继续论文工作,接受全面的科研技能训练。考核不合格者,限期整改,仍不合格者,终止其学业,并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导师指导

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导师应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创新指导方式,潜心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做研究生成长才的指导者和引路人。硕士生的培养可由导师独立指导,也可实行以导师为主的指导小组负责制。导师或导师组的权利和职责如下:

1.可根据培养方案和相关管理规定,结合研究生个人实际与研究生共同制订个性化的培养计划,并监督检查和实施;

2.可根据研究生的学业状况和研究能力灵活调整培养计划,并在符合学校有关要求的前提下,对其毕业或延迟提出建议;不宜继续培养或学业不合格的研究生,导师有权向学校反映情况并提出处理建议;

3.导师在指导研究生过程中,要全面落实立德树人职责,提升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要强化培养过程中指导,培养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要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增强研究生社会责任感;要强化研究生学术规范训练,指导研究生恪守学术道德规范;要优化研究生培养条件,为研究生毕业和学位论文工作提供保障;要尊重、关爱和爱护学生,注重对研究生人文关怀;要引导研究生全面发展,提升研究生综合素质。

六、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1.硕士研究生课程分为学位课、非学位课和科研能力训练三种类型。药事管理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包括公共课、核心课、专业课三部分,要求至少16学分(其中公共课和核心课程为必选课),科研能力训练为4学分,总学分不低于28学分。

2.学位课程从研究生课程设置中选择,非学位课程从学校开设的其它研究生课程中选择,鼓励研究生跨学科或跨专业选修相关课程。

3.学术型研究生在1-2学期,需参加不少于10次的学术活动,并填写学术活动记录表。科研能力训练课程由学科(专业)组织,在第2学期进行。导师或导师组根据各学科的科研能力训练大纲,设计相应课题对研究生进行科研能力训练,训练时间不少于2个月。整个训练结束后,要求研究生提供一份科研能力训练报告,导师或导师组根据研究生训练表现,给出成绩评定,最高学分为4.0分。

4.凡考试有两门(含两门)以上课程不及格,或一门课重修仍不及格,不得申请学位。

5.跨一级学科或以同等学力考入的研究生应补修2门本学科本科生主干课程。补修课不计学分。

药事管理学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

课程类别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学位课≥16

公共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6

2

自然辩证法概论

18

1

硕士英语

64

4

核心课

药物经济学理论与实践

16

1

管理学专题

32

2

药品质量管理

16

1

药事法规与政策研究

16

1

专业课

健康政策与医疗保障制度

16

1

中级宏观经济学

16

1

中级微观经济学

16

1

药物研发与注册管理

16

1

选修课

选修课

从《硕士研究生开课一览表》中选择其它研究生课程

学位必修环节

4学分

科研能力训练

开题报告

0

中期考核

0

科研能力训练

2M

4

学术报告

10次

补修课程

跨一级学科或以同等学力考入的研究生需在导师的指导下补修2-3门与所学专业密切相关的本科生专业课程,课程成绩必须纳入毕业成绩单。

备注:M表示月数。

七、学位论文工作要求

1.研究生应了解药事管理专业的发展动态,熟悉相关文献的查询和应用方法;

2.研究生应至少熟练掌握英语,能顺利阅读本专业的外文科技文献,初步具备写外文论文及进行口头报告的能力;

3.研究生在学期间应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学术活动(作学术报告,听学术报告和讲座,参加学术会议等);

4.研究生在学期间应积极进行科学研究,并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在申请硕士学位前,需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含亚洲社会药学杂志)上至少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学术论文。

八、学位论文要求

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硕士研究生独立完成。对学位论文的撰写要求参照本校研究生院有关规定。研究生在撰写学位论文前必须进行开题报告和方案论证,说明选题的目的、意义、国内外目前研究现状、完成课题的条件和可行性、课题实施方案、研究的创新点、预期的进程等,并在学科点内进行开题报告。

(1)论文应具备系统性和科学性,结构设计合理,方法严谨可靠,论点明确,论据充分,结果和结论确切,数据详实,分析严谨具有逻辑性,文字通顺,语言流畅,能反映出研究生已经具备独立从事理论研究或应用研究的能力水平。

(2)论文应具备新颖性和先进性,主要研究方法、结果、结论与以往研究相比有所拓展,有一定的新观点、新思路、新方法、新工具等,对促进医药产业创新发展以及医药产业政策、卫生政策、医改政策制定具有较重要的实际意义和参考价值。

(3)研究生论文重复度应低于20%。如发现弄虚作假、伪造数据和抄袭内容,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学位论文的评阅与答辩等要求可参照《沈阳药科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实施工作细则》。

(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2年,导师与校外导师建立固定合作指导关系的联合培养派出研究生的情形除外。

九、论文评审与答辩

1.硕士研究生在修完规定的课程并获得相应的学分后,需按规定提交在指定学术刊物上发表的与学位论文有关的研究论文,且研究论文要符合第一作者的知识产权单位为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导师为通讯作者,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

2.本专业研究生正式答辩前需通过预答辩环节,由分科统一安排,合格者方可申请参加正式答辩。预答辩环节研究生本人必须到场,不参加预答辩者不允许参加正式答辩。

3.申请参加正式答辩的研究生需按照学校研究生院的答辩要求提交论文,参加论文的评阅和评议。论文的评阅、评议人中至少有一名校外专家,且进行匿名评审。校外专家评议、评阅成绩不合格的研究生不得参加本学期正式答辩。

4.硕士论文正式答辩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1人。答辩委员会组成参照预答辩、评阅和评议人员组成。论文答辩会由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答辩委员会无记名投票一致通过答辩的,方可授予硕士学位。对于外审或答辩未能通过的研究生,延期半年答辩,修改后论文应重新进入预答辩、外审和正式答辩程序。

5.其它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办法》和《沈阳药科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

十、毕业及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则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根据《沈阳药科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实施工作细则》,硕士学位论文经答辩委员会通过后,由分科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者,授予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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