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学生处《关于启动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及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沈阳药科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选办法》(沈药大校字〔2024〕64 号),我院遵循评审程序与原则,分别成立院、期队奖学金评审工作组,经学生个人申请、期队民主评议、学院初评,拟向学校推荐2021级工商管理专业王歆迪同学参评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2022级药事管理专业一班伍怡晴同学参评2023-2024学年本科生省政府奖学金。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3日—27日。
如对拟推荐人选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形式反映。
联系电话:18341400499
沈阳药科大学工商管理学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