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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专业培养计划

专业名称
工商管理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业务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工商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一定的药学基本理论知识,具有国际化视野、创新意识、团队精神,具备良好的人文精神、科学素养和自主获取知识和应用知识的能力,能够在各类药品生产和流通企业、药品监管机构及其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医药行业咨询机构等领域从事管理和相关研究工作的高级医药管理应用型、复合型专业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管理学、经济学等工商管理(医药)专业必备的相关基础学科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2)熟悉化学、药物化学、药理学、药剂学和药物分析等药学主要分支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
3)掌握财务管理、战略管理、生产运作管理、质量管理和管理信息系统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4)掌握药事管理法规政策,熟悉我国企业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
5)受到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基本训练,具有医药生产与流通企业诊断、分析、策划与咨询的初步能力;
6)具有运用信息技术、文献检索方法和相关定性、定量方法分析处理本专业有关问题的能力;
7)能够比较熟练地阅读和翻译本专业英文文献和有关资料,具有一定科学研究和应用的实际工作能力,具有批判性思维能力;
8)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并为接受专业继续教育奠定必要的专业基础;
9)了解本专业领域科学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及相关学科新知识。
主干学科
经济学、管理学、药学
主要课程
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管理学、会计学、经济法、药事管理学、组织行为学、人力资源管理、战略管理、财务管理、生产运作管理、质量管理、管理信息系统、市场营销学、项目管理、技术经济学、药物经济学、运筹学、药物化学、药理学、药物分析、药剂学。

修业年限
四年
额定学分
学生在学期间需修满下列学分方可获得毕业资格:必修课程132学分,指定选修课程28学分,自由选修课程10学分,总计170学分。
成绩考核
各课程学分均需通过成绩考核取得。学业成绩评定一般采用百分制或五级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个别课程采用二级分制(合格、不合格)。
必修课和专业方向指定选修课考试不及格必须参加补考,补考不及格必须参加重修,二次重修不及格者予以退学。其它指定选修课和自由选修课均不安排补考和重修,不及格者可在以后学期改选其他课程。
凡课程不及格者均不能取得该课程的学分。
毕业与学位授予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取得额定总学分,即获得毕业资格,颁发毕业证书。
学生取得毕业资格,并达到《沈阳药科大学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办法》规定的学位授予条件者,则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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